您好,欢迎来到河南乐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400-915-2703
新闻动态

院外处方流转是必然趋势

2017/5/24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重点工作任务》,处方外流这一议题再次被提及。在去年的“医院不限制处方外流”基础上,今年处方外流将重点从零售药店端着力。

医改办提出,商务部、人社部、卫计委、食药监等医药监管部门协同,在全国范围内探索零售药店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这意味着处方外流此前存在的医保对接不上、结算难以及零售药店无法承接处方外流这一市场情况得到了重视,处方院外流转问题将成为今年“医改”推进的重点工作。

1.医药分开大背景

从“医改”启动以来,“医药分开”就是其中的重点内容。背后的原因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和人员的收入有很大部分来源于药品,以药品的收入补偿医疗,存在来源不透明、分配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容易滋生医药贿赂、处方过重、医疗支出高等问题。

“医药分开”的目的,就是要把药品收入从医疗机构的收入当中剔除出去,切断医药招投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与药企和医药经销商之间直接的利益关联,建立诊疗和用药分开运行的体制机制。

政策方面,可以追溯至2000年国务院医改办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首次指出,医药应“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统一上交、合理返还”,意思是在医院内部搞两本账,药品收入按新的财会制度单独核算,同时,将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再合理返还给医疗机构。

但“医药分开”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最直观的就是药品收入从医疗机构剥离之后,医护人员获得的受益与其劳务付出不匹配,缺乏利益补偿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医药分开”又和提高医护人员待遇问题挂钩,逐渐探索出提高诊疗费、设立药事服务费等辅助手段。

今年4月开始执行的“北京医改”,就是医药分开执行层面考虑较为全面的一次尝试。按北京市下发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其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达到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目的,从而规范医疗行为。

北京医改的具体执行方式上,通过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手段,降低药械、耗材的价格和费用。并且,北京医改在价格机制上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监管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和收入结构的变化动态,调整药械耗材价格和医事服务费价格,既保证患者就医购药总体成本不至有大幅提升,同时明确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

总体来看,“医药分开”与公立医疗机构控制药占比、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控费等互相协同,使药品在公立医疗机构运行过程当中由收入转变为成本,倒逼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医药分开改革。

2.处方外流相关政策

在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过程当中,处方外流或院外处方流转是其中一项重点内容,意即此前由医院药房承担的药品供给、药事服务等要逐渐释放到以零售药店为主的其他药品流通渠道,保障患者购药需求。

具体到相关政策上,监管层对处方外流的态度也是越来越明朗。从2014年的探索“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新模式”对患者的鼓励,到2015年的“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对医院的推动,到最新的2017年“医改”任务中“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要着力清扫院外处方流转的系统性障碍。


上一条: 瞭望心血管疾病精准医学路径与图景      |     下一条:没有啦